|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2280000000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2-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正宁县统计局深入推进 “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案
调查队、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持续推动2023年“四个必查”“三个ー批”走深走实,根据国家局、省、市局关于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围绕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作假主体责任、紧盯整改处理、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综合采取全面自查排查、重点抽查检查、集中通报曝光等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坚持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推动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机制健全,确保“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走深走实。
二、工作措施
认真对照、深入查找本地本部门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一是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统计改革发展重要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严格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持续保持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查清查实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和入退库问题。着力推动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追责问责,加强对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震慑作用。
(二)紧盯“四个必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全面总结专项纠治成效和经验。一是要切实做好专项纠治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行政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等自查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即知即改;难以短期纠治到位的,要确定阶段性整改任务,制定责任目标、明确时间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要建立定期督办制度,确保在时限内真纠真改、达到实效。二是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乡镇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通过开展现场检查观摩、场景式案例教学、以练代训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能力水平。同时结合实际完善统计执法检查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流程,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文书样式,开展案卷审理和评查,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严防“执法寻租”“网开一面”。三是全面总结专项纠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认真归纳总结有效的经验做法,客观梳理分析专项纠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从正反两方面经验中深入谋划、持续推进纠治工作。
(三)持续推进“三个一批”,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一是严肃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强化统计执法检查的体制机制,要认真核查上级统计机构移交的统计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市统计局转交的统计违法线索,深究细挖地方领导干部对统计数据权力干预等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应付式检查。要认真执行市统计局印发的《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开展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及入退库专项检查,全力完成2023年度执法检查任务。二是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积极推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到位。要在查清查实统计违法事实基础上,严格按照《甘肃省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试行)》《庆阳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工作制度》规定,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及时按要求报市统计局备案,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梳理相关责任人处分处理不到位的案件,协助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纠治。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积极推动构建有效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充分发挥案件查处警示震慑作用。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公示,切实发挥信用惩戒的震慑作用。坚决通报曝光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加大对县、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强化领导,明确责任。2月20日前,制定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设立办公室,明确人员职责。
第二阶段:认真整改,健全机制。10月15日前、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市局检查抽查反馈的问题,制定工作台账,完善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相关责任人,采取执法检查、实地察看、通报曝光等多种形式做好整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执法监督科反馈,同时一并抓好整改。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总结报告。10月31日前,认真总结全年持续推进专项纠治情况,扎实做好收尾前查漏补缺工作,及时总结报告。11月5日前将持续推进专项纠治情况报市统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里,扎扎实实做好全县持续推进专项纠治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立足统计工作实际,特别是近年来国家统计督察检查,“双随机”抽查,数据质量核查以及本单位自查发现的、市局检查抽查反馈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或工作措施,为持续推进专项纠治打下基础。
(三)扎实有效推进。要结合我县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分工,精选业务骨干和执法骨干参与专项纠治,强化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影响专项纠治进展和成效的困难,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持续推进专项纠治期间,要编写工作简报,主动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执法监督科)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效。
(四)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按程序移送专项纠治期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主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责任追究工作。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分析当前统计造假的突出领域、重点区域、主要方式,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协助督促推动有关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制度机制。
正宁县统计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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