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0090000006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0-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村务公开 |
致参加“三秋”作业农机手的倡议书
广大农机手朋友们:
你们好!
“三秋”大忙时节将至,我镇秋粮作物丰收在望。为确保秋收、秋耕、秋种作业高效、顺利、安全开展,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现向广大农机手朋友们提出以下倡议:
机具检验合格,证件齐全有效。参加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必须在县农机主管部门注册,并通过当年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参加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拖拉机驾驶人应持有效的驾驶证。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应持有农机主管部门核发的《跨区作业证》,证件必须随机携带,严禁涂改、转借、伪造和倒卖。
做好机具检修,确保安全生产。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投入使用前,要做好检修保养与调试,确认各部件安全技术状态良好,防止“带病”作业。参加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旋转及危险部件安全防护装置、照明装置应齐全有效且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排气管要安装防火设施,防止因机械摩擦起热或排气管喷火引发火灾。
遵守安全规程,保障作业安全。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和各类配套农用机械应在后部、侧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驾驶人要认真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服从交通指挥,不抢行猛拐,有序通行。联合收割机、拖拉机路边停车应放置“停车警示标志”。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载人。作业前必须勘察清理现场,对周边人员进行清理,确保无关人员不靠近作业场地。同时要检查现场是否有影响作业的电线。作业区域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不要在未停机的情况下加注燃油、清理杂物、排除故障等。联合收割机在地头转弯或地边作业时,应避免割台触及田埂、水渠、树木或其他障碍物。
周家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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