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无障碍
|
关怀版

优米官方app下载

周家镇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0280000003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0-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规划信息

关于印发《周家镇违法违规“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违法违规“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方案

一、问题范围

重点针对全镇范围内的非农设施,尤其是设施农业中菜棚内私自搭建的违规房屋、经营农家乐、以盈利为目的私自变更土地用途的。

二、整改标准

恢复耕地原貌,达到耕种条件。

三、整改措施

(一)6月15日-6月20日由建设主体自行拆除。

(二)6月20日-7月20日由镇政府组织机械、人力进行依法强制拆除80%以上违法违规设施。

(三)7月30日全部拆除到位,恢复耕地原貌,达到耕种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责任。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的通知》(正农牧发〔2019〕16号)文件精神和市县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按进度和任务要求扎实清理整治,切实抓好专项行动组织落实、清查整治、监督检查等工作,把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各组、各责任主体。要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镇上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邓高斌同志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负责具体拆除工作,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二)依法严厉打击。要加强对大棚房清查问题依法打击力度,对专项行动要严肃认真督导,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将专项行动纳入各村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对恶意阻挠、拒不配合拆除工作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程度汇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三)定期上报信息。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实行专项行动信息日报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点前将清理整治情况上报镇政府办公室,对清查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确保清理整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五、监督制度

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镇纪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同时移交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处置。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既需要政府部门的强力监管和严厉打击,也需要广大群众认清其危害性并予以支持配合。“大棚房”属于违法产物,请有关人员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自身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大棚房”。对发现的“大棚房”问题违法线索,可拨打“0934-6231002”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举报电话,依法如实举报。

六、问责处理意见及措施

各村要将清理“大棚房”问题作为讲政治、守规矩的纪律红线。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工作不力的工作组和村组干部,镇纪委将严肃问责。“大棚房”整治事关耕地保护红线,事关粮食安全底线,事关农民权益乃至乡村振兴大局,唯有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才能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