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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正宁县医疗保障局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6 15:50:55 浏览次数: 【字体:

正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决算公开说明

 

2023年,我认真贯彻落实省县财政决算工作的会议精神,在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核对决算编报相关数据,

根据账务记载如实编报部门决算,顺利完成了本单位2023年度决算编制工作,现对决算情况分析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正宁县医疗保障局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规章、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上下政策协调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上下动态协调机制。

   (五)组织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配合省、市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承担全县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事务。

(九)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省、市、县际合作交流。

(十)负责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准入、退出,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

(十一)组织经办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审核结算全县医疗保障费用。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四)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核定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机关事业编制1名),核定领导职数3个(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局机关现有正式在职干部职工9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4人),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和财务股、基金监管股5个股室。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宁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核定领导职数2个(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有正式在职干部职工11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9人)内设医保经办服务股、医保信息股、基金结算股3个股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

十一、机构运行信息表

详见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19.6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5.65万元,增长30.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增加;二是2023年决算包含了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719.65万元,其中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收入2719.65万元,占100.00%;按收入性质分:基本收入305.27万元,项目收入2414.39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719.65万元,其中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2719.65万元,占本年度支出的100%;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05.27万元,占11.22%;项目支出2414.39万元,占88.78%;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292.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75%;商品和服务支出13.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19.65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635.65万元,增长30.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增加;二是2023年决算包含了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19.6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5.65万元,增长30.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增加;二是2023年决算包含了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省医保局划拨的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15万元,支出决算为2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两名职工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9.89万元,支出决算为258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是2023年决算包含了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拨付驻村人员的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32万元,支出决算为1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两名职工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9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3.0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宣传费、网络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2.00万元,本年支出82.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按比例报销标并及时支付了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资金。对于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县财政及时拨付至正宁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分类记账,独立核算。每月按时申请各类医疗保险资金并及时支付到患者手中,让患者的就医费用做到应保尽保。

二、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逐步健全预算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提供重要支撑。确保医疗保障的各项政策全面准确扎实的完成好,确保各类医疗保险资金并及时支付到患者手中,让患者的就医费用做到应保尽保;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对绩效目标编制的重视程度不够。以后要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努力把各项医疗保障工作做好做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 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决算公开表.pdf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pdf

上级转移支付支出绩效自评.pdf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pdf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pdf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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