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根据中共正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正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正宁县2024年中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正农领发〔2024〕8号),现下达2024年中省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21万元。其中:西坡镇478万元、山河镇284万元、永正镇100万元、榆林子镇260万元、宫河镇50万元、周家镇40万元、永和镇40万元、湫头镇40万元、五顷塬乡60万元、三嘉乡340万元、农业农村局25万元、乡村振兴局300.55万元、水利建设管理站243.45万元、人社局60万元。以上资金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科目。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请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建设内容做好绩效目标设定工作,并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后,于6月17日前报送财政局审查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加快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强化监控和管理,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绩效自评,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正宁县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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