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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全县防汛抗旱责任人的公示

作者: 来源: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10 11:45:5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规定,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全面靠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落实了全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县级行政责任人、水库(2个)、骨干淤地坝(11个)、重要城镇(1个)、重要旅游景区(4个)、大中型涉河在建项目(1个)等重点防汛对象的行政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监督电话:0934-6126168

正宁县大中型涉河在建项目防汛责任人统计表.xls

正宁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统计表.xls

正宁县骨干淤地坝防汛责任人统计表.xls

正宁县山洪灾害防御县级行政责任人统计表.xls

正宁县水库防汛责任人统计表 .xls

正宁县重点旅游景区防汛责任人统计表 .xls

正宁县重要城镇防汛责任人统计表.xls

 

正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审核:樊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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