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注销公告
正资矿告〔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要求,我局对正宁县松树砖厂、正宁县达龙建材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采矿权注销后,原采矿权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各项工作。
公告期:2021年2月3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止。
公告期内若对公告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2月26日18:00时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正宁县自然资源局318室。
联系电话:0934-6121009
特此公告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