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城乡低保提标让12403户困难家庭得实惠
为了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正宁县在2015年基础上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再次进行了提高。提标后,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月人均补助水平由上年的310元、272元提高到360元、320元;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上年的275元提高到285元,全年达到342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上年的234元提高到249元,全年达到2988元,城乡低保之间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实现了一、二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4314元提高到6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4114元提高到4680元。目前,已全面完成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提标核查工作,并按新标准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人员保障金。上半年,共为城乡低保12403户36396人发放保障金3496.54万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编辑: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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